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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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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话,也就是姓沈的公子起夜喂了一次马。

    次日清晨,众人聚首。

    在得知了林牧之会去书院做夫子时,二十来号的公子哥,面面相觑,还有一点面如死灰。

    林牧之的文采,现在一群人已经是知之甚详了。这才过完年一个多月,谁家的门对子不是新的?十里八乡就林牧之和赵冬宁两个人识字,不是出自他俩的手笔,还能会是谁?

    给人写对联,林牧之比较讲究,家里还有半大的小伙子还没娶妻,都是林牧之写的;家里还有云英待嫁的大姑娘,都是赵冬宁写的。而且林牧之和赵冬宁的书法出入很大,一个是宽博、雄健的颜体;一个是瘦硬有神,用笔细劲的瘦金体,所以很好辨认。

    林牧之打眼一瞧,好嘛!穷逼很受伤!一行二十多号人,人人有马,包括芷晴小丫头都有一匹高大的骏马。唯独林牧之牵了个牛车十分扎眼!

    放在这个时期,马是战备物资,必须要有权有势,还要很有钱才能养的起。这就是劣质的低配版代步工具和顶级的高配版代步工具最鲜明的一个对比。不过林牧之一点也不怵,今天,你的马跑的再快也得跟我的牛车一个速度。

    如果不是赵冬宁跟着自己一起远行,林牧之连王车夫的牛车都不会借过来用,也叫你们尝尝,顶级的代步工具跟走路是一个速度是啥滋味?

    看着村口男女老少,聚了一群,林牧之有些伤感。

    虽然只在这里住了半年,但林牧之一定会是这个村里人缘最好的。

    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林牧之有些焦虑,常常会在村子周围散步,一来二去,总是会遇见田间地头那些看地的老少爷们。

    没有农药和化肥的时代,地里都会有人在那专门看着。没有杂交物种的高产作物,虫吃雀啄。百姓家里的收成本来就是很低的,今天吃了一粒种子,明天踩了一颗苗子,都是百姓不能承受的伤害。

    那个时候的林牧之,就会坐在田间地头,跟村里的大老爷们聊天打屁。

    刚开始的时候,村里的大老爷们看着林牧之年岁不大,又生的俊俏,总是少不了要调侃一下,说些占腥带荤的话,以林牧之的经历来说,这些那能让他翻的了车?所以林牧之也会跟他们说一些春光乍泄的故事。开始的时候还是一两个人在听,到了后来,只要林牧之一出现在田间地头,立马就能聚来一大片的老少爷们。俨然就是一个小型的说书现场,听的村里的大老爷们个个面红耳赤,像什么日后之事也得日后再说,夹枪带棒,夹的是几号的枪?带的是谁家的棒?可当大老爷们回过味来的时候,好像小夫子也没说什么阴阳交泰的春闺密事啊?

    村里的熊孩子那就别提了,读不好书,林老爹可是要打板子的,可如果不跟小夫子好好学习,那可是要娶不到媳妇的!林牧之其实也没教孩子什么,就是交了一些心算的方法。男孩子学的好,过家家的时候就可以娶个娇滴滴的妻子;女孩子学的好,过家家的时候就可以嫁个如意郎君。如果学的不好,全部都是家丁丫鬟抬轿的。小孩子的心性往往都争强好胜,林牧之这样一的刺激,教的东西从来都不用他去督促。熊孩子跟爹娘去赶大集的时候,不论买的东西多么多种多样,半枚铜钱的差价都能给你算得出来。

    至于村里的阿姨婶婶,那就喜欢更林牧之,谁叫这小子嘴巴甜呢?家里要是有个未出阁的女儿,盼星星盼月亮的要给林牧之做丈母娘,只可惜赵冬宁来了村子之后,村里十几位少女的梦--碎了。

    少年郎自己都没有想到,昨天还提着鱼竿蹲在小溪边的他,今天,就要背井离乡了。

    这一走,不知几年才能回来,回来时又不知几人还在。

    林牧之牵着牛车来到了村里人的面前,放下了缰绳,朝着村民,作了一揖,一揖到底。

    林牧之开口说道:

    “各位乡亲父老叔叔婶婶,各位对牧之的恩情,牧之铭感五内,他日若牧之荣归故里,定不会忘了诸位今日的恩情,就此别过了。”

    村里的人现在也没有往日里见到林牧之时的嘻嘻哈哈,安安静静的也学读书人拱手作揖,行了一礼。

    林牧之直起身子,将自己身边盈盈下拜的赵冬宁托了起来,扶到了牛车上。

    转身的时候,林牧之看见村里的人,并没有就此散去,反而越聚越多了,村里的老者手里拿着纸笔走了出来说道:

    “小夫子,留首诗吧!”

    林牧之笑道:

    “行!”

    将纸铺在板车上,林牧之复述赵冬宁手书。

    赠别:

    多情却似总无情,

    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少年郎驾着牛车,向着村里的人挥了挥手,从此远游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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