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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惯例上,期末考试代表着一个学期的结束,而寒假是学生们奋斗一个学期后的期待。说来奇怪,夜钧寰是本次期末考试中,班级唯二数学一百分满分的人。小时候受夜母压力所迫,抢跑提前了十个数,在幼儿园时别人数手指他用珠心算,在小学时别人只能加减他会乘除。上帝似乎在组装夜钧寰的大脑时,额外加了几台计算机进去。虽说中考的数学为一百五十分制,学校还是为了照顾刚刚升上初一的这一帮小鬼,将数学的总分降至一百分。

    “怎么样,寒假是留在广州过年,还是回老家收红包?”

    考完试后的假前教育周,班里活像一个菜市场,少有不怎么说话的地。

    “每年都回,今年应该也回。”

    关于回老家过年,夜钧寰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压岁钱去向问题。一般的家长总以“帮忙保管压岁钱”为借口,趁机抢夺子女的红包。夜父的手段则与众不同,以“礼尚往来”为理由,自己口袋里的红票子不足以包红包,须暂借夜钧寰的压岁钱一用,待日后有机会再还。这与绿林好汉下山借粮的行径如出一辙,道德上至高,品德上至低。

    “你的红包是自己拿着,还是怎么样?”

    “自己拿着啊,不过一般来说,家长都会把我们的红包拿走吧。而且他们平时也会给我很多钱,要是真要我把红包上交,我也会给他们。”

    同桌平日里的财富被夜钧寰看在眼里,馋在心里,直恨自己是从娘胎里出生,而不是从钱堆里出生。因此夜钧寰对袁音舜家里是干什么的十分好奇,一度认为袁音舜家里做着走私的勾当。

    “你家里是干嘛的?”

    这应该属于个人隐私问题,不过两个初一的学生似乎不在意这些。

    “我家吗?我爸妈是卖家具的,主要在意大利卖家具,有时也会去到法国或者回国……那你家是干嘛的?”

    “卖……做服装的。”

    “卖衣服的”听起来太低级,说“做服装”明显高级得多。袁音舜家里在国外卖家具,确实好像与走私沾了一点点边。并且家里人常年工作在国外,他英语好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尽管英语并不是意大利甚至法国的官方语言。

    夜家回乡的时间定在年廿一,临出发时,夜父吩咐夜钧寰多把几件厚的衣服装箱。夜钧寰知道在老家比在广州冷,但以往也无需带上这么多冬装,不明其故,眉头拧的比衣柜里的羊毛衫还皱。夜父收拾好东西,大包小包的拎上车:

    “今年带你回村里过年,真正的老家你还没有去过嘞。”

    夜钧寰的老家是一个三线城市,和广州相比已经是农村得不能再农村的地方,现在居然还有“村里”这样一个地方,夜钧寰觉得今年也许是回到原始森林里过年。一千公里路程,十小时车程,数不清的加油站,还有数不清的收费站,服务区。晕车的人受不了长途颠簸,胃里早就翻江倒海过几回,得亏夜钧寰每年都要接受这样的训练,坐在车的后座稳如泰山,丝毫没有恶心呕吐的感觉。

    “呃,为什么不留在广州过年?”

    “嘿你这小王八蛋,老家那是什么,那是我们的根,懂不?人要是把根丢掉,那就不是人是畜生了。”

    夜父的话糙理不糙,城市的飞速发展给乡村蒙上了一层烟尘,漂泊在外的人也该一年回去一趟,把这层隔开自己和故乡的障子擦拭掉。车子进了城区,要再往城郊最高的那座山上开去,山上兜兜转转几十圈。当头被崎岖的山路转得晕乎乎的时候,传说中的村子就到了。受《西游记》的影响,夜钧寰认为不这样在山上转来转去,兴许到不了村子的大门。大门旁立着块灰暗的石碑,上面刻着三个鲜红的阴文:凤凰村。

    母亲的父母,南方地区称为“外公外婆”,北方地区称为“姥爷姥姥”。不对,不能产生偏见,夜钧寰心想,或者北方的人也会称呼“外公外婆”。夜钧寰的老家在闽北,姑且能算半个北方地区,也把夜母的父母叫作姥爷姥姥。夜钧寰刚下车,就看见姥爷坐在村口向自己招手,身上穿着的是深蓝色的工人装。在看不见大海的村子里,这一抹深蓝色并未在漫天的土黄色里显得格格不入,倒是夜钧寰披的那件深黑色的羽绒服稍显突兀。

    “你跟着你姥爷,我们还要去城里看看别的亲戚。”

    夜父说罢,开着车一溜烟就下山去了。农村地上的路坑坑洼洼,夜钧寰的脚走惯了水泥沥青地,在泥土路上难免有些水土不服。夜钧寰生怕摔成个狗啃泥,只得紧紧跟在外公身后。

    “饿了没,今天大家都到舅公家吃饭。”

    “舅公?”

    “舅公就是你妈妈的舅舅,等等见到了我指给你看。记得要叫舅公好,不然舅公不会拿红包给你的。”

    姥爷领着夜钧寰,一路上经过好几间又高又大的木板房子——和城市里的高楼大厦是两个概念,然后走进一间也是又高又大的木板房子里。筷子瓷碗碰撞的声音,男人女人聊天的声音,小孩黄狗吵闹的声音,一齐在天花板上盘旋,天花板底下至少坐了二十个人。

    “哟,哪里来的野孩哟?”

    “什么野孩,夜钧寰,认不认得出来。”

    “噢,老夜的儿子,还记得我不?”

    夜钧寰摇摇头。

    “啧,那么小那时候,哪里会记得住嘛。”

    姥爷拉着夜钧寰的手,一路和围坐在圆桌旁的人说话,一路踩着空隙往屋子里头走。来迎接的是一个和姥爷差不多高的男人,皱纹和姥爷一样多,头发和姥爷一样短,只不过这个人的头发比姥爷的要白。夜钧寰虽然不认识,但直觉上眼前这个人应该是舅公了,一句“舅公好”也就顺嘴出来。

    “夜钧寰是不,都长这么大了……听得懂我刚说什么不?广州应该没人说我们这里的话。”

    舅公说的前半句用的方言,和夜父夜母平常在家里说的是同一种。夜钧寰虽然不会说,听了十几年,勉强能听出个大概意思。屋子里男人女人们聊天的声音越来越大,夜钧寰身处陌生的地方,难免有些拘束,只用点头和摇头来回应别人的话语。

    “小鬼,来喝一碗酒。”

    叫夜钧寰喝酒的是个老头,胡须的长度快赶上关公,可惜都已发白,没有关公的那种威武。两块脸颊红的跟苹果似的,显然刚刚已经喝了不少。

    “还小,喝不了酒,有果汁的话给他倒一杯。”

    别人都是拿一个小小玻璃杯喝酒的,那老头却斟了满满一碗,老远能闻见酒香。老头见夜钧寰不喝,咧开本就没剩多少颗牙的嘴笑,随后端起碗来一饮而尽。

    “孙儿来了撒!肚子饿就赶紧坐下来吃饭。”

    夜钧寰还是认得出来自己姥姥的,一句“姥姥好”比刚刚的“舅公好”更快脱口而出。姥姥两只刚刚做完菜的手往围裙上擦了擦,在夜钧寰的脸上摸来摸去。

    “怎么在大城市反而吃瘦了,这里菜多,想吃啥就跟姥姥说,姥姥帮你装哈。”

    “吃那个。”

    夜钧寰手指桌子上那盘像肉一样的东西。舅公用指甲盖轻轻抠下来一丝毛线粗细的,递给夜钧寰。夜钧寰吃进嘴里,感觉挺有嚼劲。

    “这个叫蹄膀,以前家里穷,过年能吃一丝这个肉就很不错了。东北佬叫肘子,在广州应该是叫猪手吧。”

    夜钧寰饿坏了,抓起一大块肉就往嘴里塞,结果一阵浓烈的咸味猛烈冲击舌头。夜钧寰不自觉地就张大嘴,一口把肉吐回饭碗里。

    “你动不动脑的,这样吃想咸死啊?”

    说话的是夜父,手提一袋柑橘,拿一瓶白酒,夜母则拖着两个行李箱。屋里的客人听着夜父说的话都笑,夜钧寰没笑,眼珠子死死地盯着那块被他吐出来的肉,呆呆地像屋顶上的烟囱。烟囱时不时哈出一口白气,随着鞭炮声一起飘散在朔风里。

    有其他外出打工的村民,这时节也拎着大包小包回来。村子里没有网络信号,夜钧寰坐在大门的门槛上,用脚踢着碎石子,时不时用力搓一下双手,加上用嘴吹口热气,无聊地看公鸡带着小鸡满地啄米。

    “孙儿,跟着我去赶圩不?”

    “呃,什么赶圩?”

    “赶圩就是赶圩,去圩里买东西……”

    “就是赶集,说赶圩他听不懂。”

    夜母一边剥烤地瓜的皮,一边解释。

    “人多,不去。”

    “就留在这里,圩里那么多都是乡巴佬,别带他去。”

    “嚯,乡巴佬诶,乡巴佬诶……”

    姥爷长叹两声,挺了挺腰板,扶了扶头盔,骑着摩托车就走了。轰鸣的声音过后,是留在泥土地上两条深深的痕迹。夜钧寰城市人的体质,抗不了农村里的寒冷,穿着厚重的衣服还是哆哆嗦嗦。

    “坐在那里抖什么,下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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